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我孩子高考文化课295分,专业课74分.报考山东艺术学院艺术专科有希望吗 ?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概况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沿海开放城市青岛,位于道教名山崂山的西麓;北邻青岛世博园、青岛电大,东邻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南邻
青岛科技大学、
青岛大学,处于青岛东部高校园区核心区位;距青岛黄金海岸景点石老人观光园仅10分钟车程,门前有7路次公交车站点,交通极为便利。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66亩,校舍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国际交流中心、讲学厅和能容纳1.5万人的体育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532.5万元。学校建有电子电工、计算机、网络、汽车、印刷、
护理、航空、机械、服装等18个实验实训中心,16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提供了有利条件。学校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13.98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各种期刊691种;7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区,阅览座位2292个,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接,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电子信息文献检索和阅读。学校有教学科研计算机1946台,网络多媒体教室252间;有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舞蹈房等设施和餐饮、购物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太阳湖碧波荡漾,树木花草葱郁,休读点、恒星大道、
雕塑广场文化氛围浓郁,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充足条件和良好环境。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
网络工程、
机械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英语、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金融工程、
物流工程、
工程造价、
酒店管理、
国际商务、
舞蹈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影视摄影与制作等30个本科专业,以及护理、
中医康复技术、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金融管理、
建筑室内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
空中乘务、
环境艺术设计、
建筑工程技术、
早期教育等43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涵盖工学、
经济学、
法学、管理学、
教育学、艺术学、理学、
农学、文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网络工程、
印刷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4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本科专业。网络工程、汽车服务工程2个省级一流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实行专家治学、名师执教。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6人、外聘教师18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219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4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23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79%;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40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36%。还聘请行业精英、能工巧匠担任有关专业的实践课教师、参与编写特色教材,形成一支规模稳定、高素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
★办学宗旨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让老百姓的孩子都能上大学,给用人单位培养最实用的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撑。
★办学理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和谐文明校园,培养感恩品德,学会自我学习,精练专业技能, 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办学特色
特色之一 行校对接,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行校对接、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的机制,打造“五个一”工程:开设一个专业,依托(举办)一个企业,对接一个行业,建设一批合作基地,参加(举办)一类技能竞赛。学校采取自建、引进校外企业投资等方式,在校内建设了印刷包装、汽车维修、动漫制作、网络技术、智能仪器等18个与相关专业对口的企业或生产车间,作为学生实训实习和就业创业的基地,通过“产学研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校企一体、产教融合”三种具体形式,将专业理论课教学与生产性实训紧密融合,使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得到实训锻炼,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同步提高,实现“真教实练与上岗工作零适应期”。由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国内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实践和管理的行业顶级专家,对我校“联盟化校企对接、一体化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鉴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特色之二 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教学模式
学校实施“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实践教学模式,将将专业理论教学与实岗实训紧密结合,将教学过程与生产实际过程紧密融合,形成了专业理论学习、工作技能训练和岗位合格证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根据专业特点和合作企业条件,在一定的时间段里,将学生课堂搬到企业,让学生半天学理论,半天顶岗实践,定期轮换不同岗位。由企业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到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和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分组分时上课和实训。这种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同时学习了企业文化,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特色之三 全程育人的思政教育
坚定不移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教书育人德育为先。打造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与传承为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为本的文化育人德育体系,培育“孝亲、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践行特色。学校成立了文化中心,牵头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研究,本着“文化普教、试点先行”的原则,成立了姓氏文化研究院、国学院、传统文化试点班、家长学校、弘毅学社等试点单位;与
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等单位展开合作,以“感恩教育”及中华“孝”文化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践行,使学生们树立“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形成学好文化、继承传统、报效祖国的良好风气。学校先后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文明校园”、“全省高校
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特色之四 创新驱动、创业引领;协同育人、高薪就业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科学合理设置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并完善从就业指导到创业指导的服务指导体系。学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全方位支持(创业指导、资金、技术、场地等)。坚持“跟踪两年,服务终身”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模式。学校与企业广泛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先后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近三年,学校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被央视教育频道、《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被誉为“就业率、就业质量”双高院校。
★国际合作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化发展,积极与国外知名高校进行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办学经验,同时积极向合作院校传播优秀中华文化,先后与美国凯特琳大学、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加拿大莱姆顿学院、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爱丁堡龙比亚大学、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等16个国家的50余所高校进行广泛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互访、学术交流、留学、访学、游学等国际教育交流活动,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素养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
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20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我院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执行山东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女生163cm-175cm、男生172cm-185cm;
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无色盲、色弱,单眼裸视力达到0.5以上,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史,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气质良好。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执行,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
2.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3. 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山东省、吉林省、新疆3个省份的影视
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课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
5.山东省舞蹈
表演专业使用省联考成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新疆舞蹈表演本科专业实行校考,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按照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方可录取。
7.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8.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本科24800-27800元/年;专科10800-16800元/年;住宿费:1500-2980元/年。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1234 、86667370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6
传真:0532-86667365
录取查询QQ:537903999
网址:
E-mail:hx@hx.cn或86661234@hx.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邮编:266100

青岛高考志愿填报机构哪家好
青岛金盖德教育机构。
青岛金盖德教育集团是一家立足青岛,服务山东,提供生涯规划咨询、学业咨询与规划、学业背景提升、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教育机构。
机构的简介在留学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赢得了客户良好的口碑。

我孩子2009高考文化课295分,专业课74分.报考山东艺术学院艺术专科有希望吗 ?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月7日至8日
(三)报名办法
应届高中毕业生持县(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持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学校介绍信、身份证;社会青年持街道(乡、镇)介绍信、在职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填涂《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办理《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报考证》加盖公章并塑封。考生报名信息于1月18日之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二、科类、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
200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为艺术文3,艺术理7。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美术、音乐、艺术文化、其它四个专业方向。考生填涂《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时,应选择一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的基本划分为:美术方向主要指美术造型 (含国画、油画、版画、雕塑)、
艺术设计、
美术教育、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等对
绘画、造型设计等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专业;音乐方向主要指
音乐表演、戏剧表演、
戏曲表演、舞蹈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教育、
音乐学、
戏剧学、戏曲学、
舞蹈学(含
舞蹈编导)等对音乐理论、音乐基本技能有考核要求的专业;艺术文化方向主要指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文化艺术传播、
文化产业管理、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学等对文化成绩有较高要求的专业;其他方向主要指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旅游与酒店管理、
播音与主持、化妆美容设计及上述专业方向没有包括的专业。
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31所,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为8所。 编制招生计划时,驻鲁以外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驻鲁以外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招生院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两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上述需要编制来源计划的省外高校,要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的同时向我省报送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投档比例。凡不能提供投档比例要求的院校,将按我省规定进行投档。
三、专业测试
(一)专业考试
2008年我省仍然实行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下的院校自主专业考试的办法。考试时间2月18日至3月3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
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允许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各学校必须按照《2008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鲁进行专业测试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承办市招生办公室在每个学校考试结束后,要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库。
省内院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各校要按照《关于2008年驻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报送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上载全省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各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索取密码进行下载。为保证公正、公平地进行考试与评卷,省内院校要从省内或省外院校聘请考评员或采取院校之间交换评卷等措施。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采用认定所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的艺术类高职(专科)可以进行专业校考,个别无法与其他院校本科专业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经我省批准后可安排专业考试。
教育部亮牌通报和往年有不良表现的院校,我省将限制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按艺术类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
(二)统设考点
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减轻考生考试负担,为招生院校服务,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临沂市、淄博市、东营市、菏泽市招生办公室作为省统设考点,继续承办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凡经我院批准并发给密钥在我省进行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统设考点安排一次专业测试。招生院校必须按《关于2008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山东省境内进行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与承办市招生办公室签订专业考试协议,报送并复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协议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考试信息要准确、完备。
省外院校在我省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考点所在的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安排。各承办市要按《2008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鲁进行专业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程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各院校要做好密钥的保管保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来我省签订协议、主持考试的省外院校工作人员,要携带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我省发给的密钥,一次性确定本校全部开考专业。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我省签订协议或组织考试的,一律不予接待。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安排检查组进行检查。
2008年1月底之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将在我省设点的省外高校名单报送高校学生司备案。
(三)招生简章
在我省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要在1月20日前,向我院报送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电子版和文本版,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合格证发放
测试及评卷结束后,省内、外院校均按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各学校在《合格证》中必须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分省排名(没有进行分省计划的学校或专业要注明全国排名),并于4月6日前将《合格证》发送至考生本人。
(五)报送合格考生库
省内院校于3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4月10日前,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我省采用网络零错误接收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数据库必须符合《数据库结构》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由于学校提供数据错误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六)报送考试材料
各承办市招生办公室和省内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过程中,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按《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测试基本情况日报表》,以文本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动传真:0531-86162748,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专业考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省内高校要将《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记录表》按时间顺序汇总整理,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科。
(七)考试安全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承办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考点和院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八)招生政策及资料
《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指南》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考生报考、考试的指导性资料。不在我省境内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其专业考试安排,请考生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四、考生类别确认
考生于4月7日至9日持招生院校发给的《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严格审查考生《合格证》的有效性。凡持无效合格证或没有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不得按艺术类确认类别。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的审查经办人,要在考生信息确认单存根上签字并备案。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艺术类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舞弊事件处理,并追究审查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本科志愿与普通文、理类本科志愿同时填报。考生志愿信息卡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设一个院校志愿栏;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栏。
艺术类专业专科(高职)志愿与普通文、理类专科(高职)志愿同时填报。艺术专科批院校为招收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的所有本、专科院校,设二个顺序院校志愿栏。
每个院校志愿栏各设一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本科志愿时,只能填写取得《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艺术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时,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
电影学院在我省招生的专科(高职)专业、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
表演艺术专业、有关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测试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取得该校的本专业《合格证》;其它专科(高职)专业,要与取得本科院校专业《合格证》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准确涂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
各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29日前将考生本科志愿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艺术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可选报普通文科或理科的本科二批、三批院校和专科二批院校志愿。
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本、专科全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本科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自行划定本校本科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
七、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和进行了专业考试的专科(高职)院校(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考生若没有取得所填报院校的合格专业成绩将不予投档。其他专科(高职)院校(专业)实行按文化成绩和考生志愿投档的办法。
(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本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省外其它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学校要求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省内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文化分数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录取,也可按文化分数排序录取,但要预先向我省提出书面报告并以招生章程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进行了专业考试的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投档。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的线上考生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其他院校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不需进行专业考试的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证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祥细说明。凡达到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学校按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专科(高职)录取结束后未完成及新生报到后缺额的招生计划可以补录。考生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缺额人数填报志愿。
(三)录取时间要求
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并按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传录取考生信息。否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视为全部录取并予以代录取,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考生一经录取,不准改录。
(四)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邮发给考生本人,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要在本市、本校范围内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培训班和招生中介进行严厉打击。要根据本文精神制定详细的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查核实后取消其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歪风邪气。坚决反对参与违法招生,坚决取缔招生中介和以收费为目的的非法培训班及交易。凡发现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九、按教育部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将进行省级统一考试。
金泉学校网以上就是金泉学校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金泉学校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金泉学校网:
www.jqxuexiao.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